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南校区排水管道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11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2024051G/华鼎招字[2024]第63号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排水管道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采购需求:长安大学南校区排水管道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1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包1(长安大学南校区排水管道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5015.8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戒毒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大学南校区排水管道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以承诺书为准);
(4)供应商不得为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以承诺书为准);
(5)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以声明书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说明书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1101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彩印件无效,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
售价:500元/合同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媒介上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方式:13572282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宣、池宗让
电 话:1357228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