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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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23号学生公寓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安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安大学渭水校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电梯工程包括长安大学渭水校区23号学生公寓A栋13层B栋12层,洞口尺寸为1300mm*2400mm共计8部电梯有机房直梯、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等工程。本次招标共计8部电梯(客梯6台、消防电梯2台),最大载重为1350kg,最大梯速为1.5m/s。

2.3招标范围:长安大学渭水校区23号学生公寓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共计8台电梯,主要包括电梯的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办理设备验收手续并保证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及集中交付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工作及提供人员培训等          2.4本次货物采购金额:400.00万元(以发布的最高限价为准)。

2.5计划工期:交货期(不大于120日历日)安装工期(不大于45日历日)

2.6项目标段划分及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长安大学渭水校区23号学生公寓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标段编号:JJZB2024012H;标段类型:货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资质;

3.4 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资质;②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资质。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6 财务状况报告:①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采购会议开始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①②③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申请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申请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9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3.10 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申请人不得将该工程进行违法转包、分包(包含安装、调试等)。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媒介上同时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7.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9 27 开始公开发布。
7.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27日至2024年 109(每天9:00时-12:00时,14:00时-17:00),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线上获取:请申请人于上述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994346977@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3)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22层2205室

4)文件售价:300(人民币),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140930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现场地址: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9.3逾期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

10. 其他

10.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0.2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安大学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 029-82334618

采购代理机构: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22层2205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452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