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五标段、六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2025049H/华鼎招字【2025】第262号-5、6
项目名称:2025年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五标段、六标段)
预算金额:681.76万元(人民币),其中五标段461.6万元;六标段220.1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两个标段的浮动率报价最高限价均为110%。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标的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五标段 | 2025年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五标段 | 水果、蔬菜(供应北校区食堂(含自营和外包))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461.6万元 | 110%。 |
六标段 | 2025年学生食堂蔬菜、水果采购项目六标段 | 水果、蔬菜(供应南校区食堂(含自营和外包))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220.16万元 | 110%。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自然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受投标限制的;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文件费请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账号:129908214610000,须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时请认真核对收款账户,因错付引起的不便供应商自行承担)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时须注明“25-262-5/6标书款”。汇款后请将以下文件:①加盖公章的介绍信(PDF版本扫描件1份)、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PDF版本扫描件1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3508846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当日17:00时前收到邮件的于当日发送招标文件,17:00时后收到的将视为是第二日收到的邮件。为便于识别,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命名为“25-262-5/6(公司名称)”。
售价:¥3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
联系方式:韩老师,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方式:18991922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茹、池宗让
电 话:18991922938